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認識並經歷神作生命(第一至三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七至八月,在香港青年特別聚會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原連載於一九六至一九六一年的『話語職事』,今略經潤飾,以單行本印行。
書號:造2396

信息內容

第一篇說到憑主活著。主來作我們的生命,不僅是叫我們得救,更是叫我們今天就能憑祂活著。這是新約裏最中心的教訓。第二篇交通到神作生命的認識。第三篇論到神進入人裏面作生命的步驟。

真理要點

一、喫主的人,就因主活著。在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七節主說,祂怎樣因父活著,照樣,那喫祂的人,也要因祂活著。『喫主』是很特別的說法。我們懂得甚麼叫作『喫』,喫就是把能養活我們、供應我們的東西,接受到我們裏面。主來是把祂自己當作食物,給我們喫到裏面,消化、吸收在我們裏面,從我們裏面供應我們。

二、主活著,我們也要活著。主說,『…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這是說到主耶穌活在我們裏面,復活到我們裏面了。主接著又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這是說到主和我們之間的聯結。我們在主面前活著,讓主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不僅要天天回到靈裏,接觸主的話,藉著主的話來喫主,並且必須一直維持一種光景,是和主聯結的。

三、聖經頭尾有一個中心的東西,就是生命樹;聖經起頭有一棵生命樹,聖經末了也有一棵生命樹。所不同的是,聖經開頭的那棵生命樹,是在亞當外面;到啟示錄末了,生命樹乃是在聖城新耶路撒冷裏面。這時,生命樹已經進到人裏面。這說出神所有的觀念,不是要人在外面敬拜祂,事奉祂,為祂作甚麼。神最喜歡的一件事,乃是祂能作人的生命。

四、神進入人裏面作生命的步驟:第一,神在永遠裏是父。祂在天上,在永遠裏,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中,不能作人的生命。第二,神顯在人中間是子。祂顯出來了,在人跟前,顯在人中間;若是祂不能進到人裏面,就還不能作人的生命。第三,神進到人裏面乃是靈。祂必須從父化作子,再從子化作靈,纔能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

生命經歷

一、我們若要好好活在主裏面,每天總得找一個時間,到主面前安靜下來,把自己收回到靈裏,讀主的話。十分鐘也好,二十分鐘也好,三十分鐘更好。無論長短,我們總得有一點時間,回到主面前。我們接觸主越多,吸取就越多,結果我們裏面就越多得著供應;主在我們裏頭就是我們的營養。這樣,我們就能一天一天靠主活著。不僅如此,我們還要一天一天長大。正如我們是憑食物活著,也要憑食物長大。

二、神所有的觀念不是教訓、行為,乃是生命。神深深知道,我們要憑自己遵行祂的旨意,或為祂作甚麼,是作不來的。然而,我們若天天把祂當作食物,接受到裏面,以祂作生命;這樣,即使我們沒有想到怎樣遵行祂的旨意,但我們所行的都是祂的旨意。雖然我們沒有想到怎樣討祂喜悅,但我們的一切都能蒙祂悅納。這時,你我自然能敬拜祂,能事奉祂;我們的生活中有神的味道,神從你我身上顯出來了。

三、得著神作生命的路:第一、碰著靈。無論在那裏,只要有一個心是憂傷痛悔的,有一個靈是向著神的,有一個人是從他的心和靈裏,相信並承認主耶穌是救主的,這位三而一之神的靈,立刻要碰到他裏面,進到他裏面,他裏面就有神了。第二、接觸話。神不只是靈,祂還是具體的話。無論在甚麼地方,只要有人用他的心和靈,讀這一本神的話─聖經,這個靈就要碰著他裏面,而把三一的神帶進來,因為這個話就是靈。當這個話在人裏面顯出來時,就是『雷瑪』(即時的話),也就是靈。

問題研討

一、我們怎樣纔能憑主活著?

二、神進入我們裏面作生命的步驟為何?

三、得著神作生命的路為何?(陳信忠) (台北市召會週訊第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