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在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中生活並事奉 第七篇信息

第七篇信息 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 為著產生神聖建造的材料,並為著召會的產生與存在;召會之於基督乃是身體,之於神乃是新人,之於那靈乃是居所

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乃是為著產生神的召會這神聖建造的材料。我們要成為神聖建造合式的材料,就需要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我們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使神進到為著祂建造的材料裏面:父神在子裏得著彰顯;子神實化為那靈;靈神進到信徒裏面,使他們與三一神調和。我們可以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將我們變化成為神建造的寶貴材料,那就是當基督這活的根基托住並支持整個召會時,祂就將祂生命神聖的元素分賜到所有的肢體裏面,把我們變化成為神聖建造的寶貴材料。

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乃是為著召會的產生與存在;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新人、和神的居所。召會的存在乃是來自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召會之於基督乃是身體,之於神乃是新人,之於那靈乃是居所,那靈乃是三一神的完成與總和;這就是說,召會是三一神─父、子、靈─的居所;產生這召會(基督的身體、新人、和三一神的居所)的路,以及這召會存在的路,乃是藉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藉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神的召會得以發揮功用,作基督的身體、新人、和神的居所。召會之於基督的功用,乃是作身體。神聖的經綸乃是神永遠的計畫,要將祂自己在基督裏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以產生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之包羅萬有的基督的豐滿,所以我們需要有基督宇宙身體的宇宙觀。

召會之於神的功用,乃是作新人,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為要完成神永遠的計畫,就是歷世歷代以來的經綸,神需要一個人 ─ 一個新人。召會作為新人,乃是神心意中的團體人;這新人完成了雙重的定旨,就是彰顯神並對付祂的仇敵;其功用乃是行動、工作、並行事以完成神偉大的計畫。這新人是一個團體的大人,包括了所有蒙神揀選的人;我們應該看自己是這新人的一部分。我們需要在一個新人的感覺裏實行召會生活;我們若有一個新人的感覺,就會領悟不同國家的眾召會乃是一個新人。
召會之於那靈的功用,乃是作神的居所。神的靈是居住者,不是居所;居所是信徒的靈,由神的聖靈所內住。以弗所二章二十一節說聖殿是在主裏,二十二節說神的居所是在靈裏,這指明為著神居所的建造,主與我們的靈是一,我們的靈與主也是一。我們的靈就是召會,神的居所,建造的所在。根據以賽亞六十六章二節和五十七章十五節,神所渴望得著的居所,乃是一班可以讓祂進入的人;這是神與人的調和,在其中神被建造到人裏面,人被建造到神裏面,使神與人,人與神,能成為相互的住處。在新約裏,這個居所,這個殿(家),乃是召會,就是神在信徒靈裏的居所。

青職野柳相調行

青年在職的階段,無疑要面對許多人生的挑戰;工作、婚姻、小孩、感情…等不一而足,這也是青職為何總是很難聚在一起,調在一起的主要原因。台北市十六會所的父老們對青職的我們有負擔,認為這樣的光景需要改變,為此父老們在每個主日晚上聚在一起為我們傷腦筋,想方設法的要將我們團在一起。十月三十一日到十一月一日,青職到野柳相調即是具體行動的第一步。

經過弟兄們的交通,這次青職到野柳相調的事,由我、逸文、文杰弟兄三人拿起主要的配搭服事,這是我們三人第一次的合作,但準備的時間不多,詳細的行程安排、車輛調度、食宿接洽、採買都還沒有頭緒,聚會以及詩歌的挑選也都還需要交通,這麼多瑣碎繁雜的事務光想想就讓人頭痛!
十月三十日,天氣晴,適合出遊。一早就去取車、洗車,突然接到福音朋友傳來簡訊說身體不適不能來了,問題是他還是七輛車的司機之一,身負重任,這臨時的要到哪去找車找人。後來實在沒辦法,我打電話給陳立宗弟兄,跟他交通能否開車前來,他二話不說一口就答應了。到了集合地點,情況又為之一變,弟兄姊妹陸續跟我說有幾個人沒法前來,這下反倒變成是車輛太多,不過這樣也好,大家可以坐得寬敞舒適。雖然狀況很多,但在主的保守下,一切都順利解決。
青職外出相調的特色是生機的,看似沒有秩序的樣子,但隱約的大家又都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在野柳地質公園裡頭,將近三十人的隊伍,有小孩有大人,要一起行動是有困難的,於是約了集合的時間跟地點之後就解散,大家自然而然分成幾個團隊行動,時間一到果然一個不漏的又回到原處。到了安德烈小站,也沒怎麼分配工作,弟兄們自動自發的去搬桌椅準備烤肉、火鍋的器具,姊妹們則洗菜、切菜、照顧孩子、安頓晚上睡覺的地方、準備鍵琴譜架,一切是這樣有條不紊的進行著,這真的是在同一個身體裡面才能有的默契與配搭。
有了一整天的熟悉與配搭後,晚上的交通聚會,大家是很願意敞開的,無形中也打破青職弟兄姊妹彼此的距離。尤其胡婉菁姊妹的交通滿了見證,她承認自己常常處在軟弱的光景,但她在這時總會想起某個師母對她說的話:『無論再怎麼艱難困苦的環境,也要讀主的話,即便是一句也好。』在場的人,無論是聖徒還是福音朋友都很得激勵與感動。
兩天一夜的野柳相調,將十六會所青職的弟兄姊妹團在一起的目的,基本上已經實現,但若要調得好,調得健康,還必須持續不斷的讓肢體彼此間能外出相調,我想這開頭的第一步我們已經邁出,以後的路相信會更有盼望。 (和平三區朱公望弟兄)

2009年11月13日 星期五

受浸有什麼條件?什麼時候可以受浸?

照著聖經的啟示和聖經的榜樣,受浸唯一的條件就是相信。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說出,受浸的條件就是相信,相信就可以受浸,相信之後有水的地方就可以受浸。相信了就應當受浸,相信並受浸是完整的一腳兩步,不信的被定罪,相信的就應當受浸;只要人一相信,就可以受浸;沒有相信而受浸,不過是虛空的儀式,沒有意義;但一旦相信就要馬上受浸,不應該耽擱。

聖經為我們設立了一些榜樣,叫我們看見在什麼時候為人施浸。使徒行傳二章講到,五旬節的時候,彼得傳福音給許多從各國來到耶路撒冷敬拜的人,他解釋聖靈的澆灌,聖靈經綸的充溢,見證這位作工、受死、復活並升天的耶穌。他講完之後,三十七至三十八節說,『眾人聽了,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諸位,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對他們說,你們要悔改,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四十至四十一節說,『彼得還用許多別的話鄭重的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要得救,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約添了三千人。』從這三千人得救的事例可以看出,彼得傳講福音,見證這位作工、受死、復活的耶穌基督,那些聽見作工、受死、復活的耶穌基督,那些聽見的人覺得扎心,就問彼得當怎樣行?彼得告訴他們要悔改,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就是呼求著主的名受浸,好叫他們的罪得赦,領受所應許的聖靈。從這個榜樣可以看出,當人相信的時候,就可以立刻為他施浸,不需要等待。

除此之外,使徒行傳八章還講到腓利傳福音的事例。有一個埃提阿伯的太監,到耶路撒冷敬拜之後坐車回去。他在車上正在念舊約聖經中的以賽亞書。『那靈對腓利說,你上那靈對腓利說,你上前去,貼近那車走。腓利就跑上前去,聽見他念申言者以賽亞的書,便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麼?他說,沒有人指引我,怎能明白?於是懇求腓利上車,與他同坐。他所念的那段經乃是:「祂像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祂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祂;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因為祂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太監對腓利說,請問,申言者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還是指著別人?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向他傳耶穌為福音。二人正沿路走的時候,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浸有什麼妨礙?』這位太監聽了福音,就想要受浸。腓利隨即跟他說,『你若是全心相信就可以。』受浸的條件就是相信,只要相信就可以。太監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於是吩咐車停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為他施浸。

從聖經明文的啟示及其設立的榜樣來看,受浸的條件就是相信;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這就是受浸的唯一條件。相信的時候就可以馬上受浸,那裡有水那裡救可以受浸,並不需要經過什麼手續,也不需要經過另外的過程。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既然相信了,就可以馬上受浸,得著完全的救恩。

091011和三青職見證

台北16會所弟兄姊妹北投相調畫面 甲主作伙行(台語詩歌~施孝榮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