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著聖經的啟示和聖經的榜樣,受浸唯一的條件就是相信。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說出,受浸的條件就是相信,相信就可以受浸,相信之後有水的地方就可以受浸。相信了就應當受浸,相信並受浸是完整的一腳兩步,不信的被定罪,相信的就應當受浸;只要人一相信,就可以受浸;沒有相信而受浸,不過是虛空的儀式,沒有意義;但一旦相信就要馬上受浸,不應該耽擱。
聖經為我們設立了一些榜樣,叫我們看見在什麼時候為人施浸。使徒行傳二章講到,五旬節的時候,彼得傳福音給許多從各國來到耶路撒冷敬拜的人,他解釋聖靈的澆灌,聖靈經綸的充溢,見證這位作工、受死、復活並升天的耶穌。他講完之後,三十七至三十八節說,『眾人聽了,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諸位,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對他們說,你們要悔改,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四十至四十一節說,『彼得還用許多別的話鄭重的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要得救,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約添了三千人。』從這三千人得救的事例可以看出,彼得傳講福音,見證這位作工、受死、復活的耶穌基督,那些聽見作工、受死、復活的耶穌基督,那些聽見的人覺得扎心,就問彼得當怎樣行?彼得告訴他們要悔改,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就是呼求著主的名受浸,好叫他們的罪得赦,領受所應許的聖靈。從這個榜樣可以看出,當人相信的時候,就可以立刻為他施浸,不需要等待。
除此之外,使徒行傳八章還講到腓利傳福音的事例。有一個埃提阿伯的太監,到耶路撒冷敬拜之後坐車回去。他在車上正在念舊約聖經中的以賽亞書。『那靈對腓利說,你上那靈對腓利說,你上前去,貼近那車走。腓利就跑上前去,聽見他念申言者以賽亞的書,便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麼?他說,沒有人指引我,怎能明白?於是懇求腓利上車,與他同坐。他所念的那段經乃是:「祂像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祂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祂;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因為祂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太監對腓利說,請問,申言者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還是指著別人?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向他傳耶穌為福音。二人正沿路走的時候,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浸有什麼妨礙?』這位太監聽了福音,就想要受浸。腓利隨即跟他說,『你若是全心相信就可以。』受浸的條件就是相信,只要相信就可以。太監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於是吩咐車停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為他施浸。
從聖經明文的啟示及其設立的榜樣來看,受浸的條件就是相信;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這就是受浸的唯一條件。相信的時候就可以馬上受浸,那裡有水那裡救可以受浸,並不需要經過什麼手續,也不需要經過另外的過程。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既然相信了,就可以馬上受浸,得著完全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