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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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3149)

第三週段落精選

第七章

我們若認識並經歷真理,我們的說話就會有衝擊力,這不是因著口才,乃是因著實際。我們能駁倒反對者的謊言,正如古時的監督堵住熱中猶太教者的口。當我們對真理有了認識與經歷,我們的說話就是我們的見證。這是今日急切的需要,因為我們作為長老,不僅必須保守自己以抵檔欺騙者,也必須滿帶衝擊力的講說真理,來暴露並封住說謊者的口。…神的經綸要實行成功,長老職分是極其重要的。長老若失敗,神會暫時被擊敗。今天神的見證乃是落在長老的肩頭上;他們扛抬見證的櫃。保羅是頂尖的使徒,但許多在他職事下的召會光景卻很可憐,這是因為長老有缺欠。神的見證直接的擔子不是在使徒或申言者身上,而是在長老身上。

第八章

保羅在提前五章十七節說,長老應當『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這裏『話語』,指對道理的一般講說;『教導』指對個別事情的特別指導。因此,長老應當能在關於實際的家庭生活、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上教導聖徒。長老的主要功用就是教導。長老執行任何事或解決任何難處的路就是教導。…身為長老,我們需要全心專注於教導的事。照料其他的事,就如召會事務等,是需要的,但不如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那樣重要。…長老也可以應邀看望一些聖徒的家,向他們講說某個真理要點或某件實行上的事,聖徒的親戚或鄰舍也可以來聽這橏的話。這種家中教導常比在大聚會中釋放信息更有功效。長老應當能夠回答所有關於真理的問題,長老的教導應當以真理的話浸透聖徒。

第九章

長老的資格不在於能力,而是完全在於他們的生命、生活和為人。作有分於基督受苦的見證人,與作那將要顯現之榮耀的同享者,都不在於我們能作甚麼,而是在於我們的所是。人可能非常能幹,卻不是基督的見證人或榮耀的同享者。因此,我們應當注意我們的所是,過於注意我們所能作的。長老應當是殉道者,有分於基督的生命。我們應當過受苦的生活,因為那今日仍在受苦的基督,乃是我們的生命。這樣的生活豫備我們,並使我們夠資格作將來之榮耀的同享者。新約中基本的思想乃是先有苦難,後有榮耀。我們若與基督一同受苦,就必定與祂一同作王。然而,這裏主要的思想是:長老職分不在於我們所能作的,乃是於我們的所是,和我們所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