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

我們一生該事奉誰

今天我們要來對付一個嚴肅、喜樂、榮耀的問題,就是我們一生該事奉誰?我們都已得救,神創造我們就是要我們事奉他。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說我們要管理全地,並地上一切爬物;我們要與神同工,有神的形像能彰顯神,有權柄代表神。這是神創造人的目的。到了啟示錄二十二章,再沒有咒詛,我們要事奉神直到永遠。從聖經頭一卷書到末一卷都提到我們要事奉神。所以我們要清楚我們不只是得救蒙恩的罪人而已,更是事奉神的祭司。光是只講論罪人蒙主恩,可能只有三個月的蜜月期;但我們若是作祭司事奉神,那可是天天過豪邁、榮耀、聖別的生活。詩歌416首第四節說,我們是神的祭司,活在神的榮耀前,夜以繼晝不間斷,阿利路亞,讚美主。


有一個榮耀不敗落的人生,就是事奉主的人生。

在出埃及記中,我們可以看見以色列人出埃及是手續,事奉神才是目的。他們是耶和華的軍隊,是祭司的國度,這是神的目的。我們不是難民,烏合之眾,我們是祭司的國度。救贖是奉獻的基礎,奉獻才是救贖的結果,人一得救就該從世界、罪惡、自己裡面出來,不只享受主的救恩,更要把主權交給主,作一個奉獻的人。耶穌必須成為我的主、人位、一切。最喜樂的人生,就是事奉神的人生,出埃及若是沒有進入美地,就會倒斃曠野。詩歌349首說“眾人湧進神的國度,十架少人負”,為什麼會這樣呢?就是因為人只有得救而沒有奉獻。這首詩歌的第五節是奉獻的人該有的宣告:“但那誠實愛主的人,禍福都不問,就是他們寶貴心血,也願為主舍,求主給我這樣心志,赤忠忘生死”彼前二章九節說我們是聖別的國度,是君尊的祭司體系,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他奇妙之光者的美德。這是我們的身份,我們是蒙揀選的族類,聖別的國度,買來作產業的子民。主是出了重價買了我們,他的重價乃是他的寶血。
在美國南北戰爭前,販賣黑奴的情形十分頻繁。有一天在販賣場上,正在拍賣一個身體結實、高大強壯的非洲青年人,大家都紛紛要出高價買他,後來被一位老紳士出了兩千元買走。賣主告訴老紳士,帶他回去以後,要先餓他三天,才能放開他,不然怕他逃走。老先生買了那位奴隸後,驅車將他帶到曠野,告訴他:“我今天買你不是要你作奴僕,主曾出了重價買我叫我自由,我願意你也過一個自由的人生,若有機會,願意基督耶穌作你的救主。”於是當著他的面撕掉契約,解開他的手銬,且為他祝福。黑奴一聽,暫態間反應不過來,回神後馬上跪下告訴老紳士說:“今天你不要我作奴僕,但是我可能還會被別人抓去作奴隸,我願意作你的僕人,事奉你直到最後一口氣。”老先生就把他抱起,與他親嘴。他後來服事這位老紳士的祖孫三代,直到最後一口氣。黑奴的故事也是我們的故事。我們是生來作奴僕的,不是作主的奴僕,就是作撒但的奴僕、罪的奴僕。若是兩千塊能買黑奴的心,主出的是何等的代價,是世人所不能給的,主出了重價,所以我們能服事他,是最大的榮耀;我們竟然能服事萬主之主,萬王之王,這是我們的喜樂和榮耀。亞伯拉罕看見榮耀的神,就脫離偶像,到迦南築壇事奉神,倪弟兄告訴我們,人若沒有看見神的榮耀,就會精打細算。一旦看見了神的榮耀,他就要爬到主面前,跪在主面前,說:“主啊!求你憐憫我,叫我能奉獻給你。”我們不一定全時間,但我們的心志是完全奉獻的!無論讀書、在職都要求主憐憫我們事奉他,這是我們的喜樂和榮耀!
英國女王有次外出,遇到一位傳道人在曠野傳道,大聲呼喊:“人有兩個選擇,可以選擇要事奉誰。第一個選擇物件是撒但,他向人說,“世人啊,我有榮華富貴,我有玩樂,你要什麼我都給你,不過當你死的時候要把靈魂交給我,我在那裡,你也要在那裡;我下火湖,你也要下火湖!”。另一個是主耶穌,他說:“我捨命所流的寶血,就是我出的代價。事奉我的人,我不保證他榮華富貴,我給的是一條十字架的道路。雖有苦難,卻有安慰;雖有痛苦,卻有聖靈的同在;也許有軟弱,但我作他的供應,我在哪裡,他也要在哪裡!跟隨我的人,至終要與我一同坐在寶座上。”“聽到這話,女王就說:“我要揀選事奉主,並將我的王國都奉獻給主!”這影響了在場的人,他們且都一同奉獻。之後,英國就打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成為強國。以耶和華為神的國是有福的。
我們可能不一定全時間,卻要把主權交出來給主。在職全時間,主也是悅納。我們要把自己擺在祭壇上,成為活祭。我認識一位元弟兄,曾經看過煙臺大復興時的情景,他說當時聖徒每天都禱告,他們的小孩在會所都幫他們拿禱告墊,聖徒一跪下禱告就流淚,回家不談閒話,只談聚會中所聽到的資訊。並且人人奉獻,財物都拿出來,奉獻了麵粉、木炭、衣服、桌子、房地契約等各樣物品,每天負責收奉獻的弟兄們都要服事到很晚。當時有一位姊妹,十分貧窮,她有一件舊皮衣,而這皮衣乃是她與先生出外做工時輪流穿的。當奉獻的流一來,人人都奉獻,這姊妹想奉獻卻苦於無物可獻,在聖靈感動下,就將皮衣奉獻出去。她未得救的丈夫因著沒有皮衣穿,就打了她一頓。第二天清早這位姊妹帶著渾身的傷去幫傭,上班時被港務局局長夫人發現,她只好把這事告訴局長夫人。局長夫人聽完大感稀奇,就幫她買了兩件新的皮衣,一件送給她,一件給她的丈夫。局長夫人聽見主的大愛竟能這樣感動人把僅有的也奉獻了,就去聚會現場看看,後來就得救了;局長先生也跟著參加了聚會並且得救,他們是當時政府的高階官員,得救後也完全奉獻。這說出主不在乎外面的身份,主在乎我們過奉獻的關。
主寶血遮蓋,我在這裡作一點見證。我得救以前曾失眠三年,極為痛苦,後來主拯救了我,我感到自己猶如從火中被抽出來的一根柴,主既把我撿回來,我應該向主而活。那時林後五章14~15節常常在我心中翻湧,基督的愛困迫我,天天激動我。我那時想要全時間服事,但弟兄們不敢答應,我只好去會所幫忙掃廁所、做飯食。弟兄們並不知道我的情形,也沒有人供給我。有一次我餓了三天,那時我受不了了,就向主禱告:“主啊!我奉獻給你,你要不要我?若沒有食物,我只好去在職。”

那時裡面就湧起了詩歌253首在我裡面唱著。隔天清早就有人按門鈴,是一位弟兄拿了一個奉獻包給我,裡面的金額足足我過一個禮拜,當時我的眼淚就流下,俯伏敬拜主!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餓過肚子,我的主是又真又活的神!當我有了孩子,我將他們都奉獻給主,我不在乎他們在世亨通,只希望他們愛主。奉獻不是我們損失,乃是我們的得著;奉獻的結果在地上可能是灰,在天上卻是香氣,願我們都過奉獻的關,答應主的呼召!(林天德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