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內政部研議『宗教團體法』多年,去年已在立法院一讀通過。該法所鋪設的科層管理架構,將有礙關於召會真理的實行。因此在身體的交通中,台北市召會舉行『宗教自由暨教義與國家法制之規範』論壇,希望藉法學的學術性論壇,使立法者正視此法之缺失,導正立法方向,維護主在地上的權益,守住召會的立場。
藉著聖徒的禱告代求及弟兄們積極的豫備,這個由三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國內宗教憲法學者擔任引言人,召會弟兄們擔任與談人的論壇終於成形。
論壇於十月二十三日在台大法律學院的國際會議廳舉行。內政部民政司黃司長親自與會,弟兄姊妹也踴躍參加,現場座無虛席,盛況空前。
第一場主題為『宗教立法正當性之商榷』。按照聖經中所陳明關於召會之真理,針對該草案中強化宗教組織科層化題出質疑。組織科層化的強化,將會侵犯關於『召會』的信仰核心價值。銘傳大學法學院院長進一步說明屬地法律和屬天信仰的界線。
第二場主題為『行政管理與宗教信仰之分際』,探討憲法對宗教團體應有的保障,以及行政管理與宗教團體之間應有的分際。與會學者建議,新法部分條文內容似已逾越行政管理應有的中立分際,故不建議倉促制定宗教團體法,以避免行政管理的權力,有過度伸入宗教團體內部的機會。
第三場的主題為『宗教立法之基本原則』,主要論到在狹義的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原則下,如何透過宗教立法,以落實宗教自由,使民間與政府單位有所遵循。第四場為綜合座談,係以逐章研討之方式,由與會者對該法案相關規定之妥適性題出見解。末了,由國內法界權威,前大法官王教授作結論,該法案仍需進一步研究討論,使宗教立法能更臻完善。
論壇在主的祝福中圓滿結束,內政部與會官員對論壇的論述層次之高,頗為肯定。我們的立場與主張,不僅表達得非常清楚,也取得法律學術界及主管機關的認可,彼此開啟友善的對話空間。願主祝福我們,使真理的實行毫無阻礙。(台北市召會週訊第635期)
藉著聖徒的禱告代求及弟兄們積極的豫備,
論壇於十月二十三日在台大法律學院的國際會議廳舉行。
第一場主題為『宗教立法正當性之商榷』。
第二場主題為『行政管理與宗教信仰之分際』,
第三場的主題為『宗教立法之基本原則』,
論壇在主的祝福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