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 星期一

認識並經歷神作生命(第十二至十四篇)


信息內容

從第十二篇起,開始說到經歷神作生命共同的一面。第十三篇說到,神作生命的結果乃是產生召會的建造。第十四篇交通到召會乃是我們的生活。

真理要點

一、羅馬書說,我們這些得救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十二5)。一個身體上的肢體,許多時候就是藉著別的肢體,纔能享受到身體的好處。所以在正常情形下,每一個人都不是僅僅單獨享受神作生命,這是不持久的,並且所經歷的也是非常有限。所以我們若要作一個好的基督徒,原則上,絕不能單獨的經歷基督,乃必須和別人一同經歷。最好的路,就是找幾位弟兄或姊妹,最少兩、三位,在主裏一起作朋友。這就是提摩太後書二章所說的:『…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二22)。
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保羅說到召會乃是一個身體:『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12)。保羅在這裏不是說召會也是這樣,乃是說基督也是這樣。這由許多肢體所構成的身體,不只是召會,也是基督;因為基督從這些肢體裏面彰顯出來。所以,若要召會的實際能顯出,必須有一種光景:聖徒在實際的生活中,在一切的事上,都否認自己,不憑自己活著,而讓神活在他們裏面。若是我們生命不長大,不學習以神為生命,就沒有辦法被建造。
三、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要清楚知道一件事:召會乃是神的家(提前三15),也是我們的家(弗二19)。我們得救、重生了,我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我們的家譜;我們不能找不屬基督,不以基督為家譜的團體作我們的家。如果把任何別的東西拿來代替基督,這個就不是召會。召會的家譜是基督,立場是基督,內容是基督,外表是基督;召會的一切都是基督。基督活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等到祂從我們裏面活出來,變作我們的生活,那就是召會。 

生命經歷

一、找屬靈朋友的原則:第一,要找得救的人;第二,要找能彼此幫助的人;第三,要找三等的朋友。第一等是彼此屬靈情形相等,可以彼此互相幫助。第二等是比我們年長,能給我們帶領和幫助。第三等是比我們年幼的,我們應該幫助、帶領他們。此外,也要有三面的學習。第一,要學習敬畏神。第二,要彼此尊敬;總不要因為熟了就放肆隨便,這會給撒但開門。第三,要提防的,就是要避免情感;我們只有在主裏的愛,而沒有在人裏面的情。
二、我們擘餅時,不只是要接受主,享受主,記念主自己;也是要藉著這個餅接觸所有的聖徒,與所有的聖徒有交通,享受所有的聖徒。所以,每當我們前來擘餅,就得在主面前有好的對付。我們不能一面批評聖徒,甚至批評召會,與別人合不來,一面還來擘餅。我們必須對付這樣的事。 
三、我們越讓主作生命,越讓主從我們裏面活出來,就越沒有辦法脫開召會。我們一切的生活,乃是與召會聯起來的。並且,在召會裏的生活是有等次的;就像在一個家庭裏,越有等次就越美麗。我們在召會這個家裏,應該學習寶貝這個家,愛護其中所有的人;不隨便批評、輕看、藐視,或說家裏人的短處,而是要為他們禱告。若有適當的機會,能和他們個人接觸,可以站在該站的地位上,把我們的感覺告訴他們。此外,也要學習在召會這個家裏,盡上自己的一分,在事奉上配搭、盡功用。

問題研討

一、根據林前十二章,召會的實際如何纔能顯出?
二、我們如何找著屬靈同伴來一同追求基督?
三、就實行一面,召會如何作我們的生活?
(台北市召會週訊第678陳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