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5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中的生命與建造(第十至十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至一九六年一月,在臺北召會中週造就聚會所釋放的約翰福音生命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六二至一九六三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以單行本印行。

信息內容

本書第十至十二篇是從約翰福音一章十四至十八節分別來看三個重要的點,第十篇說到『有恩典有實際』,第十一篇論及『見過祂的榮耀』,第十二篇讓我們看見『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一章十七節用對比的說法,說到律法以及恩典和實際;律法是藉著摩西賜的,恩典和實際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十八節接著十七節,告訴我們這恩典和實際乃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由此可見,前面所說的恩典和實際,就是後面所說的神。恩典和實際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而只有耶穌基督把神表明出來。耶穌基督所表明出來的神就是那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恩典和實際。
二、這位說出來的神,就是話成了肉體,在人中間支搭帳幕。祂支搭起這個帳幕,就是叫神能從祂裏面顯出來。祂顯出來,人得著了就是恩典,人碰著了就是實際。而祂是怎樣給人得著,怎樣被人碰著呢?乃是在一種顯出來的光景中,那種光景就叫作榮耀。這乃是外面肉身的眼睛所看不見的,卻是裏面信心的眼睛所觸得著的。見過祂的榮耀,是指在這一位卑微的人身上,所看見一種榮耀的光景。人碰著這個榮耀,就碰著實際;人接受這個榮耀,就得著恩典。
三、約翰福音一章十六節說,『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主耶穌的內容實在是太豐滿了,僅就約翰福音來說,祂就有三十種所是。說祂高,祂是神;說祂低,祂是人,並且是個出於窮鄉僻壤的人。神的內容在祂裏面,人的內容也在祂裏面,祂實在是豐滿。

生命經歷

一、今天這一個話成肉體已經擴大,及於你我這許許多多相信祂的人。這一位是太初就有的話,祂已經成為肉體,並且已經在生命裏臨到我們,調到我們裏面,以我們為帳幕。我們若讓祂在裏頭這樣調和,讓祂藉著我們支搭帳幕,神就在我們身上顯出來。在我們身上有一種光景,超過良善,超過美德。這就是神顯在我們身上,是神的榮耀。
二、雖然約翰福音一章十六節說,『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把祂的豐滿都領受盡了。祂的豐滿是無法領受得盡的。這個『都』字是指我們領受的人;我們每一個蒙恩的人都領受了。雖然有的領受多,有的領受少,但所有得救的人都領受了。並且不是停在這裏,乃要恩上加恩,一個恩典又一個恩典的給我們領受,給我們享受。
三、恩上加恩,原文的意思是,一個恩典再加上一個恩典。比方,當我們初得救時,摸著祂贖罪的成分。我們的罪赦免了,我們裏面有喜樂平安。這是我們從祂的豐滿裏,接受了一部分。過了一點時間,你裏頭放明,有光了。再過一點時間,又有一個恩典來了,你懂得甚麼叫生命。再過一段時間,又有一個恩典來了,你懂得甚麼叫作肉體。你是這樣一個恩典又一個恩典的,一直接受,一直摸著。結果祂裏面的成分,就越過越多的進到你裏面,變作你的成分。這就是恩上加恩,這就是我們的經歷。

問題研討

一、約翰福音一章十七節所說的恩典和實際為何?
二、試述話成肉體的神是如何給人得著。
三、請問約翰福音一章十六節所說,『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