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哦主耶穌,每想到你,我心便覺甘甜;
深願我能立刻被提,到你可愛身邊!”
深願我能立刻被提,到你可愛身邊!”
副歌 “主,你如一棵美麗鳳仙,顯在山野葡萄園間,
殊姿超群,秀色獨豔,我心依依戀戀。”
殊姿超群,秀色獨豔,我心依依戀戀。”
二 “世上並無一個妙音,能把你恩盡唱;
人間也無一顆情心,能把你愛全享。”
人間也無一顆情心,能把你愛全享。”
三 “但那最使我心歡喜,尚非你愛、你恩;
乃是你的可愛自己,最滿我情、我心。”
乃是你的可愛自己,最滿我情、我心。”
四 “你比美者還要更美,你比甜者更甜;
你外,在天我心何歸?在地我心何戀?”
你外,在天我心何歸?在地我心何戀?”
看完了第171首(寫於十二世紀,中古黑暗時期的詩歌。);接著我們來看《詩歌》141首。這一首詩歌的第一節與伯爾納的171首第一節非常相似:
“哦主耶穌,每想到你,我心便覺甘甜;
深願我能立刻被提,到你可愛身邊!” |
與171首比較一下,這位作者可能唱了伯爾納的詩歌有感而發,他也在每一次想念主耶穌時,心中便感覺非常的甘甜。但是這首詩歌的感覺是更往前了,怎麼說呢?伯爾納是盼望能親眼看見主就夠了,而這一首詩歌的作者卻盼望能被提,到主可愛的身邊,就在主的身旁,非常親近,沒有一點距離。要看見主,我們可以遠遠的望,就好像彼得在主耶穌被捕之後,遠遠的跟著,偷偷的滲入人群,在大祭司的院子中遠遠的看著主。彼得雖然看見了主,但是他與主之間還是有相當的距離。可是141首的作者希望能被提,就在主的身邊,沒有任何的距離。您說,這兩首詩的作者與主之間的關係哪一個比較親呢?哪一首詩的意境較高呢?
第二和第三節更講出了主自己對作者的吸引:
“世上並無一個妙音,能把你恩盡唱;
人間也無一顆情心,能把你愛全享。”
人間也無一顆情心,能把你愛全享。”
“但那最使我心歡喜,尚非你愛、你恩;
乃是你的可愛自己,最滿我情、我心。”
乃是你的可愛自己,最滿我情、我心。”
第二節真是詞情佳美,滿了對比的詞句:“世上”對“人間”、“妙音”對“情心”、“你恩”對“你愛”、“盡唱”對“全享”。第三節裡的“你愛、你恩”又與“我情、我心”相對。這一節真是詩意盎然。哦!主的恩是要我們用美妙的聲音來唱的,可是世上找不到這麼一個妙音,能把主的恩唱個透徹。主的愛是需要我們用情愛的心來領略、來享受的,然而人間哪兒能找到這麼一顆情心,能完全容納主的愛呢?這裡與伯爾納弟兄的171首第二節也很相似,那首說,“無口能唱,無心能思,也無記性…”這裡是說,“世上並無一個妙音,能…盡唱;人間也無一顆情心,能…全享。”“妙音”與“情心”似乎比“口”、比“心”、比“記性”更有詩意,也更有感覺。這裡提到了主的愛與恩,雖然沒有伯爾納所列舉的希望、喜樂、善良、仁德,但主的愛與恩不就包括了這些,還涵蓋了更多、更多方面嗎?所以從這幾處來看,這兩位作者對主的經歷與感受之程度似乎不相上下,描述的方面也各有強調之處。
可是當我們看見這首詩的第三節,我們就可以看出高下了。141首的作者說,雖然我享受了你的恩與愛,但這還不是最讓我的心歡喜滿意之處,是你那可愛的自己最滿我情我心。喔!是主的自己,不是祂所給的任何事物,甚至主的恩與愛,都不能與主的自己相比,能真正滿足我們的愛情,能叫我們的心滿意,不再他求。
171首對主耶穌的認識非常的正確,美好,但是還在主所為我們作的、所給的這一個境界。141首卻已經超越了這個境界,不在主所作的、所給的範圍裡,乃是專注於主耶穌自己。我們若打一個比方,171首好像一個少女,在她成長過程中,需要許多方面的供應,需要主來作光、作活水;當她跌倒失腳時,也有主來扶持與安慰,這是主來對她施仁慈、給盼望。但是當這少女有了這許多的供應與扶持,長成一個識得情、懂得愛的適婚女子時,她的注意力就不在這些供應與扶持上了,她的目光就會轉移到她所愛的良人身上,完全被她所愛的新郎吸引了,只有他才能滿足她的情意與心懷。所以,我們可以說171首好像是一個成長中的少女,到了141首,這個少女長成為一個預備好,待嫁的新娘了。
這個成熟女子在第四節唱出她對所愛良人的稱讚:
“你比美者還要更美,你比甜者更甜;
你外,在天我心何歸?在地我心何戀?”
你外,在天我心何歸?在地我心何戀?”
這個世界有許多美好的東西與人物,但是主耶穌,你比所有美者還要更美。在人間也有許多令我們覺得甘甜滿足的事物,但是主耶穌,你比所有這些事物更令我們覺得甘甜。這位女子完全滿足於主,被主自己所吸引,再也沒有一件事,或物能轉變她的心,能使她愛戀的了。詩人亞薩所說過的一句話最能符合她此時的心情,就是“除你之外,在天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十三25)。這首詩歌唱到了這裡,我們可以感覺出作者對主完全的滿足,完全的享受與安息,不再變動了。
最後,我們來看一下這首歌的副歌:
“主,你如一棵美麗鳳仙,顯在山野葡萄園間,
殊姿超群,秀色獨豔,我心依依戀戀。”
殊姿超群,秀色獨豔,我心依依戀戀。”
愛美的女子總喜歡摘采美麗的花,插在頭髮上,或別在衣襟,使自己更美麗,更漂亮。這首詩的作者引用舊約聖經雅歌中的描述,女子被她良人的愛所迷醉了,怎麼看,都覺得她的良人太美麗,太吸引人,叫她目不轉睛的盯著欣賞,於是就將她的良人比作一株鳳仙花,鶴立雞群,凸顯在一片山野葡萄園間(一14)。我們曉得,葡萄是不開花的,所以葡萄園裡一律是濃濃的青綠;但是鳳仙花就不同了,它的顏色鮮豔,燦爛奪目,古代女子喜歡采來裝扮自己。試想,在一片青綠的葡萄園裡,突然看見一朵美麗鮮豔的鳳仙花,迎風搖曳,姿態迷人,那秀麗的色彩,那特殊的美姿,與遍灑山野的濃綠相比,的確是超群,的確是豔麗,四圍的一切都將無可倫比。這朵殊姿超群,秀色獨豔的鳳仙花超越其他一切。主自己就如這朵鳳仙花,是這麼的美,這麼的迷人,我的全心都依附在祂身上,怎麼樣也捨不得分離,就是片刻也不行。這時女子的愛情熱切,升到熱戀的境界,就在這種依依戀戀,難捨難分的景況中,我們沉醉了,我們也滿足了。
這首詩歌是李常受弟兄在一九五○年代初期寫的,意境與感受都比十二世紀時所寫的要高得多,濃得很。我們感謝主,在這八百年中,祂給我們真理的啟示與生命的經歷,都一直往前,越來越高,也越來越深,且都集聚在主耶穌身上。當我們更認識真理,生命更成熟,對主的愛情也就越濃,越熱。妙哉,這兩首詩歌不只給我們生命成長上的幫助,也能幫助我們發表我們內心對主的愛意與戀情。
主,你如一棵美麗鳳仙,顯在山野葡萄園間,
殊姿超群,秀色獨豔,我心依依戀戀。
殊姿超群,秀色獨豔,我心依依戀戀。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