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認罪、對付罪、被聖靈充滿
當我們去社區、校園叩訪時,也要知道怎樣去叩訪。首先,我們每次出去的時候,都必須先有夠多而徹底的禱告,直到我們被聖靈充滿。我們一轉到靈裡向主禱告,裡面就明亮,感覺很多不對的地方,如同到了鏡子跟前,看見自己的本相。這時我們就要認罪,認得越多越好;這就叫我們對付罪。等我們認到無可再認時,那也就是聖靈充滿你的時候。我們裡面的過犯、罪惡都倒出來了,自然聖靈就充滿全人。這樣,你就得著膽量去叩訪。
被聖靈充滿有如呼吸。呼吸乃是一件時時的事。三分鐘不呼吸,我們就會嗚呼哀哉了。所以每次出去探訪人,我們都要先好好地禱告。昨天出去禱告過,今天出去還要再禱告,再一次好好地進到主面前蒙光照。我們天天在這個世界行走,都會受到玷污,都需要一再得潔淨。這如同洗手。雖然我不太作整潔,也儘量不去摸污穢的東西,但是每天我最少都要洗手七、八次。同樣的,不管你昨天在主面前禱告得怎麼透徹,認罪認得多麼徹底,今天你要出去探訪,把主帶給人,你還得再好好地禱告。這個工夫是省不得的,必須確實地出代價擺上。我們若是鄭重地作這事,就會發現只有三、五分鐘是不夠的。
這是一個鐵定的律:要禱告到被聖靈充滿,我必須蒙光照、認罪。我們越安靜在主面前,越向主敞開自己,我們裡面就越有感覺;那個感覺就是主對我們說話,就是主的光照。主對我們說話,乃是借著我們的感覺,並且感覺越來越清楚,越來越明亮,我們就看見自己的錯。凡我們蒙主光照所感覺到的罪,都要一一認過,並且對付。譬如你覺得主光照給你看見,你早晨向太太變臉是不對的,立刻你就向主認罪。主就說,『既然你認罪了,就要去向你太太道歉。』這叫你很為難。如果你不去道歉,就此打住,那麼你就了了。在這種情形下,你出去叩訪定規不靈光。但奇妙得很,如果你去道歉,再到主面前,立刻就有聖靈的充滿,你裡面就覺得透氣。這時你出去叩訪,也就很通順。這不是恰巧,乃是屬靈的律。你裡面有疙瘩,不得釋放,你怎麼能釋放人?你都沒有得救,還想救人麼?換句話說,總得先讓主救我們到底,我們得釋放了,去叩訪時才能救人。別的事或者可以裝假,這件事卻裝假不來,從果子就可以認出來。盼望我們在主面前都認真地操練這一點。
禱告、認罪、對付罪、被聖靈充滿,結果就有膽量、有信心。你若沒有禱告就出去叩訪,定規小腿會發抖,說話沒有力量。但是經過禱告、認罪、被聖靈充滿,再去叩訪時不僅有膽量,也有信心相信你叩訪的物件必定得救。若沒有被聖靈充滿,可能你話都說不出口。一旦被聖靈充滿,你不但話語有能力,也能定規他得不得救:你說他得救,他就得救;你說他不得救,恐怕要再等一等,他就不得救。這就是禱告、認罪、被聖靈充滿的功效。(速興起傳福音,八七至八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