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有些基督徒行為那麼差,這樣我就不想信主了,對嗎?

有些基督徒行為那麼差,這樣我就不想信主了,對嗎?

有些基督徒的行為的確很差,他們的生活行為不像個基督徒,甚至比非基督徒還不如。這些人的生活行為的確叫人灰心,甚至影響其他人信主。但是我們要記得一個重點:信主是相信主耶穌,不是相信基督徒。主耶穌的生活如何呢?主耶穌的行為如何呢?主耶穌在地上所活的生活的確是完美無瑕的生活。我們信的對象是這位主,不是人。所以不要因為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差,就影響我們信主。

其次我們要知道,真實信主的人,不但有神的生命,也有人的生命。在相信主之前他所有的乃是墮落之人的生命,相信主的時候就得著神聖永遠的生命。神的心意是要我們信主得救之後,只憑著這個新的、神聖的生命過生活,不再憑著舊的、墮落之舊人的生命過生活。但是很多人信主之後,仍然憑著舊的、墮落、敗壞之人的生命過生活,這樣的生活就當然一塌糊塗,與沒有得救的人毫無分別。所以,我們信主之後,需要操練憑裡面神聖的生命過生活,這樣不但自己得益處、受歡迎,更能吸引眾人來歸向主。

另一方面,一個人得救的時候可能是十幾歲、二十幾歲、三十幾歲,甚至是五十歲、六十歲、七十歲,都不一定。在他得救之前,他已經憑著舊的、墮落的生命活了十幾年或幾十年;在他相信得救的時候,他的確是得著一個新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但是,這個神聖的生命在他裡面是需要餧養且長大的,這個長大也需要時間,不能期望人一得救,就能自動自發的憑著神聖的生命過生活。他還需要藉著操練,藉著餧養與牧養,在生命裡長大,才能逐步自動自發的憑著神聖的生命過生活。

當我們覺得有些人行為差,說明在我們心裡基督徒應該過一種聖別、高尚、榮耀、有品德的生活,這個生活就是裡面神聖生命活出來的結果。所以我們要信入主,接受主作生命,接受主作生命,讓神聖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長大、更新、變化,就能活出一種彰顯神、榮耀神的生活。